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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and Night
日与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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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小多是我的成都姐们MAOMAO的大狗,MAOMAO就是小多妈。地震那天,MAOMAO带着它逃到娘家去啦~~~~ 小多外公,也就是MAOMAO的爸爸是一个固执的成都老头,他很固执地不肯在此刻离开家乡。本来MAOMAO是可以在上海和我太太平平喝下午茶哒,现在只好天天熬夜给全家守地震鸟~~ 小多是我见过的最可爱聪明的大狗,它会帮MAOMAO拿快递,会照顾小孩子,非常敏感(每次余震它都反应强烈,现在MAOMAO家全靠它啦),喜欢的玩具是一只猫头鹰(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喜欢睡懒觉,最喜欢的运动是追猫。。。。。 在现在的非常时期。小多外公经常和小多一起冒充搜救队员和搜救狗。。。于是就有了这张超经典的照片~~~ 电视里的搜救队员和搜救狗狗都很辛苦很辛苦。这也算是一种致敬吧!
今天老陈带着他的十几个长篇中的一部分把我们都砸倒了。不同的时段,我们对于“牛比”的定义都会不同,不过我必须说,老陈很牛,将来会更牛,把所有活着的中国作家统统气死。在我们的时代中还存在这样的人,真是一件很棒的事情。最开心的是,他提出要做孩子的干爹,我顿感我的孩子虽未出生,已然比别家孩子胜出一筹,当然,这种想法,免不了是要被孩子亲爹和干爹一起嘲笑的。。。 今天首次见到男人比美。吃饭时,路内、老陈,小K教练,不约而同地怀念起了自己年轻的“英俊”,老陈说大学时代他“披着一头大波浪,招引的多半是男生的回头率。漂亮!”小K也不禁摸了摸自己略显干枯的双颊,说“哎呀,我年轻时……”路内虽然已经满脸横刀肉,被健身教练定论为"脂肪含量25%",但仍然加入吹嘘说自己当年又是如何如何.最后,小K做了总结“青春的流逝是多么令人伤感啊!” 最近路内在赶他的第二个长篇,好象着了魔怔,据说6天写了近四万字。每天他在凌晨罢笔爬上床时总会对着睡得迷迷瞪瞪的我说最新的故事进展。有天晚上他说了小说的结尾,我觉得很难过当时还掉了眼泪,这个故事有点残酷。不过事后我又觉得这种难过是很矫情的。我为自己是一个浅薄的读者而感到羞愧。。。 怀孕渐渐进入了吃力的阶段,主要体现在睡眠上。无论以何种姿势躺着,都不舒服。常常透不过气,象是哮喘的前兆。偏偏我又感冒了,我想孩子将来的性格中一定会有容易焦虑的成分。每次咳嗽对我对她都是挑战。
我不知别人怎样,总之我已在购置秋装。今年秋天我将走PAPER-LOOK路线。疯狂迷上某牌子,衣橱间几乎每隔几件就出现熟悉的LOGO,依稀记得若干年前曾亲临现场看过这牌子的秀,当时只觉得好老气,完全没有体会到那种完美版型带来的舒适感,我确然在这个夏天迅速变老。现在只要有这牌出现,就绝不允许自己错过。此种疯狂感觉真如恋爱般美好。最近的购买非常舒服,满足极了。
上周末我们去了苏州。路内的爹70大寿。饭店定在老巢附近,这是我第一次深入苏州市井的饭店,果然别有风味。路内家非常牛比,代代只有男孩,女孩每代只得独一个。而嫁出去的女儿,生的也是儿子。别人家重男轻女,路内家女人的地位高于一切。家中地位最高的是娘娘,兄弟6人,只要妹妹一句话,立刻鸦雀无声。我最敬佩是姑父,在一群凶神恶煞的舅兄弟间,竟混得如鱼得水,天知道年轻时吃过多大的亏。 路内爹兄弟6人,现在都是一群老头了,年轻时据说都很BH。几个叔叔就是现在看来,也还算半老徐头。长相俊美当然是谈不上,身板都还在。路内爹隐隐仍有当年小开模样,有一些遗留的脾气和习惯。五叔和我爹一个岁数,看上去比我爹年轻十岁不止,端午节开始打赤膊直到白露。二叔比较儒雅,三叔比较奸相,四叔很象卡通片,小叔比较可怜出生适逢三年自然灾害所以个头不高和几个哥哥无法相提并论。和叔叔们吃饭,超有安全感,放眼望去,全是路内家的男丁,完全可以横行乡里,不需要顾及什么公共守则。那日吃饭并无包房,只摆了三桌在大堂,饭店生意极好,完全坐满。后面别桌的人被商家人都顶到差不多完全贴桌而坐,空间被我们这一群占去了1/4。后面人当然小有不满,碰到几个不知死活的,妄图将座位顶回来,立刻被几道凌厉眼神骇住。路内的大堂哥据说头部曾被砍过数刀,舅舅们是一群老流氓,也蹲过大狱,现在看上去也是可怕人物。几个叔叔也绝非善类,打起架来一个比一个手黑,侄子们更是不消多说。一般商家家庭聚会,总是以和别人群殴告终,自己人打起来也不在少数。每一次都充满惊险。所以,虽然我并不喜欢去苏州,但很喜欢参加路内的家庭聚会。超真实的聚会。不象我们家,每次家庭聚会都搞得象知识分子开座谈会,或是一群乡下人指手画脚。所幸的是,我“会做人”在商家非常著名,几个叔叔都宠爱我胜过自己媳妇,每每提及我,几位叔叔都对路内爹表现出由衷的敬佩,这不能不说是我的本事,深以为骄傲。当然,这和商家人尊重女性也是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的。 当日那饭店深得吾心。来客都是地道的苏州人。不乏坐着一些本地流氓。有一桌全是老流氓,其中一位老大模样的光头的头顶和手臂刺满文身。其他的老流氓全集中在我们这三桌。席间,三叔的准女婿(三叔是唯一生女儿的叔叔,其实那女儿也是领养并非亲生。)也来了。这准女婿是当地一个大官的独生公子,非常有钱,非常嚣张。近几年,我家颇来了几个有钱人,而且都不是一般有钱的那种,但同时,和他们的金钱成正比的,是他们讨人厌的程度。我真不理解我的这些亲戚女性是怎么想的,和GUCCI CHANEL比起来,有趣难道不更重要么?总之,三叔的准女婿非常讨厌。此人非常年轻,但已有一子,并且离婚,并且一看就是个瘾君子。三叔年前还在大家面前对女儿的前途命运表示了担忧,此刻仿佛已抛到九霄云外。三叔非常得意地坐在敞蓬奔驰里,象一只过于老的猴子。三叔那个比猴子还瘦的准女婿在桌上一路放些莫名其妙的大话,路内的堂兄弟们(包括路内)个个脸露厌恶之色,眼看着就要打起来。准三女婿还不知趣地不停劝酒,不停拍路内肩膀,说要和路内做广告生意云云。要知道,路内最讨厌的事就是——傻比拍他肩头。我当时一心盼望打架,我可以给路内递砖头什么的。但机灵且富有经验的二叔扎出不良苗头,立刻勒令大家结束,散伙回家。于是准三女婿不停邀请我们搭他的车回去,话音刚落,一辆别克商务非常低调地开到门口。尽管如此,为了避免他的别克商务过快变成废墟,我和路内爹还是婉言谢绝了他的好意,这是看在路内堂妹的面子上,毕竟,商家女孩的地位无可比拟。 不和傻比来往。这是我近年来坚定的人生信条。某些傻比是一眼既知的。比如我小阿姨的那个亿万身价的老公,再比如路内这个千万身价的准堂妹夫。有钱人的确都很讨厌。这是真理。 还是叔叔们有趣。即使是三叔。商家有奇怪现象,几个叔叔都讨了比自己年纪大的女人做老婆。叔叔们年轻时都是各自单位出名的帅哥,按理说年轻姑娘挑选的余地很大,何必非要娶老女人?这个谜底当晚终于被路内和路内爹两人合力解开。路内说,正因为帅,所以才会先被“姐姐”看中、搞定,那年月,一旦上床,就得结婚。路内爹说,几个叔叔的婚姻的确都很有趣。其中以五叔为甚,当时五婶的妹妹同时看中五叔,姐妹两为了五叔险些翻脸,最后还是老丈人出来做主,不许小女儿掺和,据说是因为五婶的爹觉得大女儿为人比较老实,如果错过五叔可能终身大事就要黄。而三叔是因为和丈母娘在一个厂,老太太出面做主,要三叔娶自己女儿,也无他法。四叔的经历更有趣,四婶据说当年最不讨老太君喜欢,因为年纪大又丑,而且终年塌着两道鼻涕,四叔年轻时据说身材暴好看得厂里的老阿姨小姑娘都面红心跳,四婶认准死理,死绞蛮缠,可能终于把四叔搞上床了吧,这事也只得如此,老太君也只得默认。小叔的经历就更不用提,小婶比小叔大了若干岁,也有家庭,不知怎么就是死活纠缠上了小叔,小叔想了种种办法都摆脱不掉她,一直拖到小叔40多岁,也没能和别的女人谈上恋爱,只能娶她回家,现在这女人的儿子比自己孙子都小。至于孱弱的二叔,娶的二婶当然比自己也大那么几岁,而且二婶的兄弟都是大流氓,真不知道他当时是怎么想的,也许这就是一脉相承吧。算来算去,只有路内这一房是最正常的,这可能与路内爹生得逢时,小时候过过些好日子有关系吧。天知道。
关于这次醉酒,路内和我多次回忆起,是我们之间持久的一个话题。 路内是当时的醉酒人之一,许多细节的回忆带有意想的成分。而我作为当日几乎硕果仅存的滴酒未沾的人之一,竟然对许多细节的回忆比路内还模糊,这不能不归结于我日益下降的记忆力以及我“入境”的高超能力,即使滴酒不沾我也可自醉。 那是一次大聚会之后。许多人都来了,AT来参加新概念的决赛,还有镜子、一浮、RADIO,甚至有一些从没见过的新面孔。V和JANE自不用说。貌似只有LENS缺席。大头仿佛也在? 我们是AA的先驱者。所以那次先是在平湖秋月喝完了茶,聊到天黑,终于到了吃饭的点上。那段时间聚会频繁,几乎每个礼拜都有不同规模的聚会。那段时间的演出也前所未有的多。我们几乎吃遍了所有可去的小酒馆/小饭馆。 那天去的是茶坊对面的“武警招待所”的三产饭店。这是卡卡表妹的提议,当时她在附近开了一家小店,建议完她就回家了。我们这一群歪三倒四的人黑压压地向饭店进军。那是一个超级80年代装修风格的饭店,一看就知已太久没来过这么多客人,服务员姑娘和厨师小伙都显得尤为兴奋。我们足足拼了差不多4张大桌子。可见人数之众。那真是莴笋帮的鼎盛时期。 吃了些什么,已经无人记得。印象深刻的画面是三个:1/AT和小V旁若无人地大肆接吻,由此判断,AT是率先把自己灌醉的人。当时大家都还清醒,因此十分尴尬,只得假装互相聊天。2/RADIO站起身仿佛说了些什么,然后他灌了自己一大杯白酒,立刻“咚”地一声栽到在桌上,不醒人世。3/路内也站了起来,说了些什么,然后他分别灌了自己三种不同颜色的酒,和RADIO一样也“咚”地一声栽到在桌上,不醒人世。 接下来就一片混乱了,大家都拼命灌自己酒或灌对方酒。很快就集体大醉。不停有人摸爬着去向厕所呕吐,还有人在不停小声哭泣。桌子上早已溃不成军,碗盏东倒西歪,酒瓶也东倒西歪。服务员找谁收的钱已无人记得,多半是倒霉的卡卡,他只喝牛奶。 我记得我不停地扶路内和别人去厕所呕吐,有时是女厕所,有时是男厕所。因为当时整个饭店只有我们这一群人,所以不存在厕所里有陌生人的情况。我记得小V在男厕所大声哭泣,而AT则在女厕所大声呕吐。镜子也喝了不少,貌似嬴弱的身体歪在女厕所的一隅不间断地呕吐。 虽然呕吐是千姿百态的,但最经典的呕吐来自——据说服务员在清理现场时,实在忍不住,也去吐了。 我们是站着走进饭店的,但十分可惜的是,一多半的人是半倒着出门的。AT被送去了医院,据说点滴了一夜,后来他只拿了当年新概念的2等奖,十分郁闷。 我是怎么把路内弄回家的完全不记得了。只记得路内拉着我的手一直在不停说话,似乎也在哭泣,而内容是什么我实在回忆不起来了。这令我非常懊恼。后来卡卡还来看了路内。卡卡当晚基本上就是救护车,去探望了若干个呕吐后呈昏迷桩的孩子们。 第2天,我接到LENS兴奋的电话,说“小尹,今天还有聚会伐。”我当时就想“这胖子真幸运。。”据说第2天的聚会呈现一派祥和宁静的气氛,LUIS/小饭/夜叉等理智派代表出席了,基本就是晶体的一次不成功聚会,当然也有郁闷的小AT。 每当回忆起这场醉酒,路内都显得很兴奋。并且他一再向我强调“小尹,我不能喝两种以上的酒。”我深以为然。 关于醉酒,其实还是有满多好玩的事情。比如王小吉同学的婚礼后。在去向KTV的路上,王小吉和小梅同学一直坐在我和路内前面。他们两都非常醉。整整一路上,这两个醉鬼不停地回过头来轮番与我和路内握手,不停地说赞美我们的好话。其程度之肉麻,连路内和我这样厚脸皮的人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至今我都觉得这一幕十分好笑,至于阴险的王逸同学,一直在旁冷笑不已,实在是反差巨大的画面啊! 快要下班的时候,我和树在MSN上进行了一段颇具煽情性的对话。主要的台词是:树说“小影,你长高点没有?” 我说“哈哈,要不我穿高跟鞋吧。” 树说“别穿高跟鞋,还是穿你的白球鞋吧。” 我说“我都没白球鞋了,全发黄了。” 因为树要在7月来上海,在阔别了6年之后,我们又可以见面了。 时间过得太快了。6年了,我们都表示自己没有任何变化。只是树的头发长了,而我的短了。头发的长短往往是非常明显可以注意到的特征。那么其他呢?比如说,也许树的腰变细了,而我是粗了无疑。再或者,树的皮肤变得光洁清新了,而我多出几条鱼尾纹。然而,我们还是正当年。 关掉和树的对话框,差不多路内就来了。路内看上去只是比5年前胖了,仍然有时会被误认为还是20多的小伙子,而我仿佛日益渐老,去年还是小尹,今年就多了一堆喊“青姐”的人。仍然是那群朋友。在晚上的得和,又见到了卡卡、张想、波比,还有可敬的已然是大半个美国人的马老师。马老师在最近的饭局上是风云人物,方方面面的朋友似乎都不约而同地提及了他,部分姑娘甚至还对他想入非非。然而可能在路内眼中,小马/或现在的少马爷,依旧是5年前那个瘦高且黑的男孩,为姑娘在床单上留下的烟洞感到困惑。 小勇不知何时起也潜水进了这个小团体,打从一开始起他就不停地在我耳旁说着些什么,我嗑着瓜子尽量地敷衍着,时而点头时而微笑,间歇还说点擦边的小话。这个场景令我想起数年前在南京的一顿饭局,台长大人从去饭局的路上起就不停地和我讨论先锋诗歌,直到整个饭局结束。对我来说,此段回忆实属不堪回首。我频频点头,并插不上半句话,还得时不时配合一些微笑和动作,再焦躁和饥饿之间间歇地抽上几支烟。台长是非常强势的谈话对象,远不是小勇这么好敷衍的,虽然几乎他说的每个字我都听不懂,我仍勉力支撑着。毕竟,台长长得比较帅,不可以不给面子。每次的饭局都一样无聊,一群无聊的人聚在一起说些无聊的话题,或是集体陷入八卦状态,也都是些陈年八卦,我们乐此不疲地说着,仿佛还在昨天。 我们始终是一群无聊的少年。漫长的青春期,如今进入疲软。5年时间,大家仍毫无变化。这是我永远的圈子。昨天和路内去晓逊店里拿唱片,不知为什么,我看见坐在吧台上抽烟的文艺女青年,顿生强烈的厌恶之情,其程度之剧烈自己也很惊讶。要知道,兴许当年我也是其中一员。然而,我现在对任何文艺毫无兴趣,也不愿讨论。为此,常常遭到路内的鄙视。他是骨子里非常文艺的同志。而我是装的。 等树来了,也许我可以破例去喝一杯。微醺三秒钟,真好。 这两天终于有时间好好地逛TB,看到无数强货,比之前看到的加在一起都多。真惊讶啊。TB确实是藏龙卧虎之地。虽然翻来覆去就那么几个牌子,还是很牛。不得不佩服基本款。我们都缺基本款。 与MISSLUO约定的2手店迟迟没开始。我一想到要找背景资料,就觉得头皮发麻。不管怎么样,这是已经列入07计划中的一条。今日注册了用户名LADYKILLERS。。。 闲来无事逛了一下贝纳通的官网。。。 简直已经快要不会写字了。的确越来越弱了,大概是煞笔剧集看多了。NND。 好吧。今天主要是和路内去了他舅舅家。路上接到王小吉电话,他大肚中的老婆非常兴奋地在电话那头问我:“你身体养好了伐!我要传授经验莱~”我再次头皮发麻了一次。。。。。不禁想起当日在小V婚礼上,林总隔着路内和我说:“。。。这样下去会让人家误会你的。。。”册那。生育是需要好好叫考虑的事体啊!我觉得电话中与兴奋的大肚LP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小听上去无精打采的王小吉同志。很难想象,这个X人。 现在我决定去睡觉。关掉我的旺旺。留住支付宝里的钱。去看王小波的绿毛水怪,体会一下类孩子的感受。。。。 所有的大师都是先知。我在07春夏时装周上看见了无数闪耀的颜色,金、银、亮绿、粉钻……是的,未来的若干年是属于金的。缺金的朋友会非常好命。《黄金甲》一定会再创票房新高。“新星出版社”一定会大发……大家要把握机会。而象我这样的,是另一个极端。。真叫人犹豫。 PS:路内若看见,可以直接忽略。 无意中又转到了捅捅的博克,我惊讶地发现他在三个月内已经在遥远的青海搞起了一个小型图书馆,并且世界各地的人们还在源源不断地往他那里寄各种东西。想象中就一群怀着激情的人们前赴后继地去向邮局,将自己的一片赤诚之心都交给了不那么发达的邮政事业。 捅捅现在说话的口气和卡卡惊人地相似,他在三篇博克里一共两次“握你们的手”,熟悉捅捅的人不禁要反问一句“你是不是想说‘摸你们的手’,一时口误?”当然,我这是一句玩笑。自从捅捅去了青海支教,灵魂和境界都得到了升华,相比之下,我想到已失去联系多时的帮教对象,不禁汗如雨下。 是啊,一个人的力量究竟可以达到多大呢?捅捅的计划似乎十分远大“其实我自己也没有想到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可以做这么多的事,那么如果是三年、三十年呢?等明年思迪来跟我搭档之后,我们还能做的更多。我们将与美国和欧洲在青海藏区工作的NGO公益组织进行合作,这些发达国家的NGO组织完全靠社会捐助和企业捐赠来运转,确实为许多欠发达国家和少数民族地区做出了很多实质性的贡献,其行动力和成果也远超过我国政府高呼不断的这些工程或那些计划。目前我和思迪正在与Trace沟通(www.trace.org),希望他们可以为我们的图书室提供更多的藏文图书。”希望在这里看到这里的朋友,也一定要去尽己所能,顺便拯救一下自己的灵魂。 捅捅的博克让人快乐之处就在于他的真实。今天看到的一段十分有趣。“另外有一点很值得商榷的,期末考试总评不理想的那些老师,都要被调到牧区或更加贫困的小学去,而我不认为一个不尽职的老师调到条件更差的地方去就会发奋图强争取早日调回来……”按照我的无里头性格,我又再次进一步地想到,如果捅捅作为一名民办教师,会不会也遭受这样的待遇,调到更远的地方去呢?于是我们在给他寄包裹时就不得不考虑更多的未知因素,而他也必须更千山万水地去县城的网吧收信、写信、上博克回复留言……再反之,如果换做我自己呢?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我也决定:摸你们所有的手,并摩挲一会。嘿嘿 《爱》 小芳,真想轻轻地呼唤你
小四,你又在偷笑什么 小四说,我们都象茶叶 有一阵子我很喜欢坐在台阶上。这个“台阶”返指一切比马路凸出来一点的路面/楼梯/平台等等。后来我认识了jane,我们第一次见面就在博物馆前的台阶上,当时是两个都特别装逼的女孩。jane递给我一支中南海(也许是别什么烟?),接着我们几乎整个下午都安静地坐在台阶上,抽烟和聊天。 那时候我似乎在恋爱。由于这样的场景发生的频繁,以至于我的记忆根本分不清当时是否在恋爱。总之,我曾经的一个男朋友非常厌恶我坐在台阶上,因此我对他印象深刻。每当我坐在台阶上抽烟时,他就会显露出非常急噪的样子,不停地催促道:“起来!起来!我们走吧!”在那个时段里我们彼此厌恶着,大概也埋下了分手的种子。 还有丙丙,我们常坐在操场的平台上聊天。校园夜晚的操场上总有若干对男女一圈一圈地围着跑道散步。这一场景不免令我们感到惊奇。他们中有些是牵着手一起散步的有些是搂抱着有些是隔着老远一截的。因为我们都是女的,一起散步未免太做作了,所以一起坐在台阶上是可以理解的。丙丙不常抽烟,只是在考试前比较频繁。我们总在考试前一天晚上坐在亮灯的宿舍过道楼梯上温习、吃零食、抽烟,因此宿舍的管理员大妈非常厌恶我们,我们也非常厌恶她。 关于台阶的记忆大抵如此了。伤心和快乐参半,都不难得到,都肤浅。 因为最近卡卡更新了暗地小说,有许多杨海松的小说。其中一篇的名字我特别喜欢——《台阶上的好时光》。这个总结得很好。 最近,准确地说就是这两天。我萌生了写一个纯粹爱情小说的想法。路内说得对,要想写长篇,光有故事是不行的,还得有把这些故事串起来的主线。主线通常就是指爱情。 这个季节是非常温暖的,大概是因为我印象中我的恋爱都是从秋末开始的缘故吧。从秋天到夏天,夏天失恋的情况比较多。所以夏天是糟糕的。 今天把《我和你》又看了一遍。感到韩东在写这部小说时明显比写《扎根》是情感上有所保留了很多。看上去似乎是奔放了一些,其实下笔何其小心。究其原因,大概小说的源本的确令韩东印象深刻。 所以,就写一段失败的爱情吧。 今天下午接到王珲电话,问我有否时间后天采访某著名袖珍80后男小作家(大概是本朝唯一自携经纪人的作家),采访主题是“青少年为什么想出名”(大意)。我立刻不假思索地答应了。一是王的杂志俨然是全中国目前我最心向往之的杂志,二是这个主题真是太有趣了,我决心把袖珍作家问个水落石出。 近日与GL逛街热情高涨。我日日都想着与她一起逛街,虽然我们已快被甲醛弄倒。逛街多么活色生香!我决心从此只在淘宝上买服装鞋帽类以外的产品,试穿的过程实在是网络无法替代的。 当然,网络有其神奇之处。昨天我在淘宝上轻易找到一位年过七旬的老书法艺术家,目的是为婆婆题写墓碑。老艺术家俨然对此事十分重视,其严谨而客套的态度令我受宠若惊。老艺术家就是令人敬佩啊!当然,他也有经纪人。 今天很困。选题会上差点睡着,和印刷商谈判客套时又险些睡着。新办公桌令我满心欢喜。可这些和与GL逛街比起来,都是太小的小事。目前对我来说,只有路内和逛街的地位才可等同。 另一件可记之事是今天得到一条澳宝项链。相当迷幻。虽然早有预感,还是非常开心啊。 今天搬办公室了。下面这就是我最新的办公桌。路内说背后靠窗,风水很差。不过我却喜欢我的新位子。很宽敞。我迅速庸俗地把后背墙贴满了。
这是我的搭档小赵。我们之间搁着一道不存在的门。为了防止我偷拍,她一直用手挡着脸。
贴画一。yohji from MR. 偷来的MR.上撕下来的,在设计公司看到,立刻毫不犹豫放进包里。我决心把这张图一直带在身边。
贴画二。也是那本MR.上的。这么好的杂志!每每想到此,就对杂志界很灰心。
八卦一下。最新的FENDI广告!真是难以想象的丑陋啊!比以往更丑。简直就象一个卖假包的广告。谁会买这种包包呢?我一直很疑惑。不管它是昂贵还是廉价……而那天百盛的煞笔艺术总监竟然还拿它和我说事。我呸! 套用RADIO形容“80后”的一句话:“恩……他们的审美是有点问题的……”
文艺界总是有许多双人组合啊,除了说相声的,还有搞时装的、装置的、环境的、电影的、音乐的……最近才知道原来写诗也有双人的。宋渠和宋炜。年纪还都不小,出道很早。大概是我孤陋寡闻。MSN上已经好几个人推荐了他们的诗。 找了几手长的来读,实在不行啊。。。很难评说。又找了几手短的,舒服多了。不过读诗的始终脑海中都浮现出功夫里的双人组合瞎子杀手。宋氏兄弟莫怪啊。不是所有的读者都是无里头。 贴上来 宋渠、宋炜⊙家语(组诗选三首) 长久以来,我都坚持不懈地每周查看星座运程。我是一个假惺惺的唯心主义者。其实我从不信这些,从不。我厌恶一切带有暗示的语言,偏偏我常常想到它们梦到它们。 上个礼拜我的好朋友王小吉举行了婚礼。我一直想写写这件事。王小吉由于平日树敌太多,在婚礼上大家都没有放过他,灌了他很多酒,我和路内当然也不例外。当我们认为他还清醒的时候,其实他已经醉得一塌糊涂。王小吉在去KTV的路上不停地回过头来与我和路内握手,拼命地赞美我们,十分符合他平日里动不动就要和你谈人生的肉麻劲。那天王小吉把一头乌黑油腻的短发染成了黄色还搞了个玉米烫显得非常干燥。我看到他这个样子很不喜欢。鉴于他是当天的新郎也只好在他恭维我们的同时夸奖他的婚礼如何成功我们如何高兴。 那天我碰到了久违的小梅同志。自从高中毕业后我就没见过他,今天终于在王小吉的婚礼上得以相见。这个可怜的人由于充当了伴郎而理所当然地被灌了无数种酒,每一种都数量惊人。小梅在喝醉的状态下依旧保持着伶牙俐齿的本性,他和王小吉一前一后把我和路内夸得都恨不得地上有个洞立马钻进去。小梅同志的经历也颇为传奇,他系高干子弟,可谓吃喝嫖赌无所不为,无论家人以何种方法将他塞进大学最后的结果都是劝退。不过内心深处俨然还是一名文艺青年,据王小吉的老婆说小梅常常来他们家与王小吉彻夜谈心,话题大多令人恶心不堪,都是些人生啊命运啊爱情之类虚无缥缈的玄而又玄。两人促膝到天明,完全没有瞌睡。而当晚的小梅,和高中时并无二般,大口喝酒大步倒下,到了KTV立刻变得无限清醒,迅速地组织成一个牌局,在一旁大赌特赌。可怜的王小吉,他的婚礼最后还是以赌局收了场。小梅看上去非常兴奋,比自己结婚还要高兴,他将赢的钱悉数强塞进王小吉的西装口袋,王小吉摆出一副坚决不要的样子,小梅最终还是强制性地塞进了他的口袋,各种大小面值的人民币都有,鼓鼓囊囊一堆,王小吉的新郎光辉形象顿时荡然无存。 那天当然也碰到了我久违的王逸好友。王逸也很传奇。他家自古有做好人好事的优良传统。从他外婆那时起,就开始不间断地收养孤儿、救助穷人。其实他家也不那么富裕,可就是架不住热心肠。高中时我们每周六去王逸家补课(他家比较宽敞),每次都能看到不同的贫困大学生正在他家度周末。王逸有无数的干哥哥干姐姐干弟弟干妹妹。高二时,王逸被评为“卢湾区阳光少年”,老师激动得要死,号召我们全班向他学习。后来私底下我们就常常拿这个嘲笑他,直到现在。不过王逸帮助别人是真心实意的,一点不象向社会上有些人是为了功名,我隐约还记得有次王逸很苦恼地和我说:“为什么别人不能理解我呢?”主要是因为我们都体会不深,思想境界比较低。我印象中的王逸是个酒量很大的人,所以那天他始终没醉。不过我和路内也没醉。 一个人一生能有几个好朋友呢?象我这种有那么多泛泛之交的人,体会还真是不深。不过我觉得王小吉、王逸和小梅都可以算是一生的好朋友。尤其是王小吉,看到他终于结婚了,我心中真是欣慰啊。我还暗暗下了决心:在王逸的婚礼上,我一定要喝醉。 在接连三日的拍片之后。我感到很累。我想小惠一定比我更累。不管怎么说...我们是利益关系。 我情愿做一个撰稿人。单纯的撰稿人。 恩,写这个博克的目的在于记录一两件小事。路内说,删日记是不好的习惯,这些都可以做素材嘛。 一 周五拍片,和女模们聊天。其实我满喜欢和她们聊天,因为她们普遍都无知且八卦。那天说伐说伐就说到一个我们都知道的女模特小施。印象中是一个很文静甚至腼腆的女孩子啊。但是,小惠立刻反驳说:那简直是个女疯子!众模特表示置疑。小惠说,前日他与一群女模去热带风暴,其中就有小施。他们在玩漂流的时候,小惠的船把小施的船撞翻了,据小惠说是无意的,但是小施认为他是故意的,于是上岸之后,就满园子地追着小惠要扒他的游泳裤,小惠大为受惊,抓着裤子尖叫着狂奔。 听完这个,我们都哈哈大笑。而后,另一个模特说,小施是个神奇的姑娘。神奇在哪里呢?她力大无穷。有次,她当众把方骏(一身高188cm的略带肌肉男模)双手抱起,甚至还在空中颠了一颠,不但方骏大惊失色,后来所有的男模远远看见小施都绕着走。听完这个,我们更加吃惊。要知道,小施是个骨瘦如柴的姑娘啊,标准的柴禾妞。我问:小施以前是练举重的?一个与她比较熟悉的女模摇头说:她平时也就是好扛个米背背纯净水什么的。 顿时鸦雀无声。 二 前两个礼拜,我和路内回苏州。在上一座桥时,我们同时惊讶地看见桥下停泊的一只乌棚船头站着一个中年男子,他面墙而站,正在尿尿。这本没有什么奇怪,纵然我是女子,也并不觉得有什么太不好意思。 关键在于,他的生殖器太长了,且甚黑,呈深棕色。那长度,那颜色,与常人大异。我和路内十分吃惊。于是我们走近一步,想要看个究竟。我甚至举起相机打算拍下这壮观的一幕。忽然,那男子抬起手来。 我操,原来他在吃一根赤豆棒冰!只是刚才拿棒冰的这只手自然垂下,从我们平行的角度看去,还以为是...... 误会。我操。 三 今天拍是个泳装。我又一次被晒成了非洲鸡。cao 时间越长,就越觉得《milk》是一本了不起的杂志。贵在创新精神,昂扬的创新精神。《milk》的主创人员都是香港时尚杂志界很前辈的人物,然而可贵在多年不变的潮流之心和童真幻想。这样一本自然、充满型格的十分有style的杂志,令我无限向往啊。 想想也不奇怪,在一大堆所谓的时尚杂志呆久之后,必然变得象具木乃伊般麻木不仁。好象我每次看到KARL大师,都觉得是具闪闪发着死光的木乃伊。不过大师的照片拍得很好,尚存一丝中年气息。但如要再刻薄点想,就是巴黎的城市好风光和好女郎帮了他的相机罢。 软文也有境界。好象《milk》的软文,已经非一般意境。sony近期在MILK上的软文,俨然已是那个城市的视觉记忆代表作,有广泛的代表性。再看看本土的软文们,惨不忍睹。不知道我们是要赞叹香港的客户的包容心还是要再一次大大贬低本土客户的想象力?
患重型感冒已然数天,可我仍象打了鸡血似地连续奋战在工作第一线上。当然,要排除掉前天夜里陪老七夫妻打了大半宿的牌。
在拍掉LA MER倒霉的软文傻照后,我们一行三人去了西康路电子市场。通常的情况都是这样,我们一行三人或四人或五人,好象没有超过六人。去西康路。上一次去已然是很久以前的事。曾经的废弃仓库现在已经变成一幢幢拔地而起的半岛花园,牛比建筑被拆掉过大半,电子市场犹如夹缝中生存的中型甲克虫,还在。 其实也就是一两年吧。那时候我和路内才认识。 我过分重视南京的唱片市场了。很少在上海淘碟,这是严重的错误认识。路内同志在这一点上做得比我好,工作也落实得比我扎实。他熟门熟路地一猛子就扎进了电子市场的中心地带,完全是一副如鱼得水的工作状态。只见一片片碟片林立的铺位井然有序地做着生意。这里之所以给我留下不那么好的印象,有一个原因就是我觉得这里的老板不但不懂行还非常蛮横,具体表现在对成交价格的执著和顽固上。路内同志在来之前对我再三关照,一定不要对自己喜爱的碟表现出过分的热情之态,一定要在战略上蔑视敌人,在战术上有打持久战的耐心和思想准备。要是按照我以往的态度,对待碟商千万不要手软嘴软,我X,他们都是一车子破烂玩意论斤拿的货,我凭什么当这个冤大头?一张被海关同志们打得七翘八裂的原盘还卖七、八十块人民币的时代已经一去不返了!这是开放中的中国,是讲究效益最大化的时代,小商小贩称大王的岁月再也不会重现了! 岂料今天,我发着低烧,从中午起床肚子就没进过什么具体的食物,头晕眼花,两腿发软,再加上市场内空气污染情况简直糟糕得不值一提,我跟在路内同志的后面在数个摊位前驻足翻碟,半个小时过去,中心地带横扫过来,只勉强买了两张鸡肋,都什么破烂玩意儿!曾经无比强悍的老板们全都销声匿迹,取而代之的是一群操着外地口音的、面呈菜色的打工仔打工妹们,其中的一些还拖家带口一边看摊头一边奶孩子。太没有腔调。想当年,无数强悍的本地老板翘着二郎腿叼着半根烟头,一口黄牙,绝不还价,爱买不买,放着NIRVANA。反观现在,老板们都很没有格调,价钱随便还,还要买一送一。事过境迁~最可气的是,每家的货都是一样地烂,全是些垃圾打口碟,少见正经玩意。你说,卖碟人的素质咋就下降地这么快呢? 大约三刻钟后,我已经彻底失去耐心。小惠同志买了一张绅士大联盟后就先行告退。路内继续保持着良好的精神状态,在一个个铺位前游来荡去。我忍不住要发火,但考虑到体力消耗的问题,就非常冷静地对他说:我到门口去等你。 就在向门口走去的路上,遇见一个比较靠谱的摊位。两位阿姨甚为眼熟。我与她们一对眼色,当下双方都没有讲话。我开始挑碟。一圈下来,路内买了一套他多年寻觅的Richter版本的贝多芬奏鸣曲等,而我则买了keane\muse\k.d lang等。在“打持久战”这个问题上已经无须多做抵抗,路内首先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和阿姨大肆倾诉起这两张Richter版本的贝多芬奏鸣曲是多么地难得,他甚至进一步向阿姨进言道:可以把这两张唱片的壳子贴在柜台上,保证懂古典的人都会冲上来。等等。而我,表现就相当沉稳,我从不在买碟前问价或还价,最后算总帐。大家谈得来,交个朋友,价钱是另一个问题。最后,我们一分价都没还,阿姨则以相当便宜的价钱卖给我们一些唱片盒子。于是,我们比较愉快地与阿姨道了别,并且在关于现今已然非常缺少肯做一些经典又稀少唱片的盗版商这一问题上达成了共识。比如我可能永远也买不到television或tea party了。只求曾经拥有。 而路内不知道的是,我还以四元一张的价格在一个破烂摊位上买了一套反贪题材周梅森制片的《国家公诉》DVD。我是那么无可救药。事实证明,我买的唱片差不多还有三分之一没听过或只听过一遍,我更热衷于情景喜剧或反贪电视剧。我近期非常喜爱周梅森,从小说到电视剧,我都粉丝。…… DAFT PUNK的专集给我的感觉一直是"8\90年代港产警匪片的最佳配乐".当然,有一些例外.比如前一阵我用做彩铃的那个. 我上大学的时候,常常躲在网吧里整宿整宿地听歌抽烟.现在想来,这样旺盛的精力是从何而来?有一件事我记得无比清晰:有次我借沈芳的自行车去网吧.第二天早上走出网吧,门口一片空白,自行车如同自己生脚不见踪影.那是沈芳很热爱的行走伴侣.我们行走在这世上,总是要找一些可以相伴之物.我们那时都是寂寞的孩子.然而沈芳没有责怪我.那么说明,在她的心里,我比自行车重要.我很欣慰.回想这么多年,我遇见过无数可人的女子,愿意成为我最好的朋友.我们朝夕相处,彼此分享一切.可是最终全都成为路人.深厚的友情毁灭起来总是迅速而决然.有时,甚至没有任何原因.我为什么总是对过去的一切缄口沉默?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我对友情的珍视,终于被另一些情感替代.这些之间,有必然的联系吗?或者只是错失的命运交叉线? 这年头,没有什么比读一本真正的好书更叫人愉快。这是我在迅速看完Desmond Morris的《裸猿》后得出的结论。 这个世界上一共存在193种猿类和猴类,其中192种的身上都有毛。只有一中例外,它们是“裸猿”,它们自称“人类“。 是的,我们由猿猴进化而来,是食肉动物的养子。即便我们再怎么一天洗三遍澡、抹各种各样的化妆品和香水、穿名牌、说深奥的语言,也还是掩盖不了我们的动物本性。我们是最成功的生物,我们数量惊人得庞大,我们甚至已经去过月球,象曾经的恐龙那样拥有辉煌的历史,但是最终也还是肯定会灭亡的。 不管怎么说,起初我感到别扭。我们是一群猿?是的,这是事实。即使我们拼命想要摆脱这个身世。我们是性欲最强性行为最频繁的生物,甚至我们有性高潮。无论我们多么聪明多么高雅,也只是一只没毛的猿。 作者是一位著名的动物学家。他睿智的观点和尖锐客观的笔触令我大开眼界。我感到我获得了一种新的视角。这很重要。我打算要更自然地生活。拥抱我的动物本性,承认它并且接受。比如,下次我在写到第一人称时可以用”它“来替代。无疑,我们是一群虚伪的生物。我们千百年来拼命制造文明,社会飞速发展,人口几何密度上升,我们制造出了上帝,制造出了飞机火箭,我们简直成功得可怕。 这么写着,我也显得太过虚假。我又怎能获得这样的批评角度呢?我也只是目前地球上存在的50亿裸猿中的一份子。我的裸猿丈夫、裸猿父母,一旦采取这个角度,一切都变的平易近人。 《终南山》 这是我在过去的岁月里写过的可能最好的一手诗。也许我再也不能超越它。也许我已变成另一人。 我不知道终南山在哪里,而在我的印象中,是因为一次集体的旅行让我认识它。那次旅行从始到终,都令我缅怀。虽然是与一群人同去,那时的我却感到是一次孤独的旅行,在暮色和沉蔼中,公路在无限延伸,我们的车开了很久都没有到目的地,于是一群人昏沉着,我感到非常惊喜。我相当清晰地暗示自己:这是去终南山的路。 其实我们去的是天台山。浙江的无名小山,在一个县城里。县城很小,当晚上同事们开始打麻将的时候我就出去闲逛,一共只有四条街,空旷无当。后来我在网吧呆到深夜,听了许多遍《玛里奥》。回去的时候,同事仍在麻将。我们奢侈地在当地最好的酒店一人开了一间房,公司给每个人的预算是3500,所以足够“挥霍”。同事之间总是有暧昧关系。作为旁观者,我觉得很开心。我总是对办公室发生的感情很敏感,那时我带着嘲笑的态度看这一切,不过觉得他们很可爱。他们都是那么地爱着自己啊。 写到这里,我不禁感到自己仿佛要开始虚构一个故事,这很危险。本来我的目的是抒情,现在变成虚构。并非这两者不能共存,但看来趋势有悖我的想象。从我进时尚到离开,这中间有差不多两年的时间。这两年既梦幻又真实,也许比在别的公司工作二十年都受用。后来的一年,竟然和S还有Y一起开公司,更是如此。事情简直到了戏剧化的地步。其实,也许在那次旅行中,一切就有了预兆。只是我们都是没有深想。
总之,这一群人今日已做鸟兽散,散得义无返顾。某时,我们都有许多知心话要说,一旦错过,就可以象陌生人。这大概是同事的最高境界。可惜我一开始就遭遇。 共1页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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